民政自查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政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民政自查报告1我办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和乡财政所认真对照20xx年度民政专项惠农资金如:救灾资金、城乡低保资金、优抚事业经费、五保供养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20xx年以来县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到20xx年1月共收到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资金壹佰陆拾壹万柒仟玖佰捌拾捌(¥1617988)元整。其中优抚事业费211900元,五保供养金824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医疗救助10000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资金使用情况:其中优抚事业费296591元(上年结转102028元),五保供养金702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
二、主要做法
1.乡社会事务办和财政所在认真如实填写表册的基础上,还逐项对照政策规定进行了一一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不良情况和行为。
2.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管理的有关要求,由我办对照上级审批的人数、金额拟定花名册,交由乡财政所报用款计划,返回我办后上报乡财政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再由财政所开具转移支付交小水信用社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发放。
3.在拟定受益名单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由我办审核无异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再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对象,确保了受助对象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人员不够,有时资金发放不及时,导致以上人员领款推迟。
2、由于所有资金都是通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导致农户账户上的民政资金款项上与我办表册的款项不一致,如抚恤金农户账户上为农村低保的现象极为突出,导致给对象造成误会。
3.因我乡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一折通,按信用社规定必须用身份证才能办卡,导致工作被动,不能及时发放。
4.从我乡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看,是按照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由信用社发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公平、公正、公开的。
民政自查报告2近年来,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市民政局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民政信息工作不断增强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和建设“三新一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专门召开会议,调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抽调专人专门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整体推进,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下发了《XX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民政宣传信息工作的通 知》(朔民函[20xx]5号),制定了《朔州民政信息考核暂行办法》和《民政信息报送要点》,进一步完善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建立健全了以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由信息员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建立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是公正,注重实效。
三、及时维护,内容全面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按照“结合实际,参照好的做法,对政府信息“科学分类”的要求,我局结合局内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特点和业务情况,对政府信息重新分类,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尤其重视“信息公开”中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等项目的编辑、整理,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内容发布及时准确。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门户网站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市民政局信息网上公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
四、我市开展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联动机制,完善救助保障。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xx]42号)要求,我局将我市各县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公布在市局网站,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及时更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并印发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一本通》、向全市所有县区,乡镇(街道)发放,同时向前来办事群众发放,使其了解社会救助内容及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提高群众知晓度,得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规范低保,托起社会救助底线。为促进全市“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目标的实现,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朔民发〔20xx〕7号)文件要求,一是严格操作,规范程序。社区(村委)、街道(乡镇)、县(区)民政局审核审批时,各自召开专门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避免个人违规操作,避免优亲厚友行为;坚持审核审批过程中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两榜公示、获得救助后在县(区)民政局固定的政务公开栏以及政务大厅设置的电子屏等长期公示,并要求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使城乡居民都能了解掌握城乡低保相关政策和申请、审批程序,保证群众在低保评议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调查处理,一经查实 ……此处隐藏11320个字……形势下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会计工作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按部就班工作;三是财务人员专业培训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及时纠改,在措施上既要抓好制度建设和会计人员素质建设,更要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努力使会计基础工作达到规范化要求。
民政自查报告14辉县监察局:
根据辉县监察局、辉县民政局《关于对民政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会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我乡民政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和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全乡民政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工作落实情况
在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工作中,坚持“保主保重、分类施保、按标施保”的原则,严格按照对象家庭成员结构、就业情况、劳动能力、家庭收入等政策条件合理调整分类,突出提高因病、因残、因学、年老体弱、缺少劳动力等特困家庭的补助标准,拉开分类补助档差。城市低保A、B、C、D四个类别对象的补差水平按照原浮动比例执行,即由原来的167元、140元、100元、90元分别提高到184元、157元、117元、107元,调整后全乡现有13户18人享受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一、二、三类对象在原各自月补助标准上增加7元,即由原来的100元、73元、58元分别提高到107元、80元、65元,四类对象月均补助水平由原来的40元提高到45元,全乡现有1416户5425人享受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在20xx年的基础上提高20%,即分散供养标准由1600元/人。年提高到20xx元/人。年,年人均提高4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1800元/人。年提高到2200元/人。年,年人均提高400元,全乡现有155户155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开展情况
(1)乡民政所按照县上统一要求全面清理、重新核实和认定城市低保,在4月26日5月5日受理居民低保申请、5月6日5月15日开展申请对象的低收入认定、5月168日由社区调查评议排序及公示、6月9日由乡镇政府审核,6月1018日在乡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
(2)通过对农村低保自查自纠,落实了领导责任,确保了保障对象的公开、公平、透明,严格执行低保政策,规范了操作程序,完善了制度管理,足额及时的发放了资金,规范了档案管理,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存在违纪问题,工作作风良好。
(3)严格按照城乡低保规范操作程序的“六严格”执行,即做到了工作流程严格、民主评议严格、对象确定严格、公示制度严格、档案管理严格、资金发放严格。
(4)在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过程中,乡政府悬挂宣传横幅一条,组织各村在醒目位置刷写宣传标语7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5)在落实城乡低保责任监督中,做到了强化领导责任、强化管理服务、强化检查监督、强化纪律约束。
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按照《辉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积极开展,今年共救助547人次,及时发放救助资金5.9万元。城乡临时生活救助全面开展,按照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程度,种类等给予不同标准的救助,救助困难群众30户,126人,共发放救助资金2.26万元。
4、及时查报灾情,掌握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管好用好救灾物资,截止目前共发放救灾款20.23万元,救灾面粉52.25吨,救助生活困难群众1027户,4559人。
5、严格执行国家优抚政策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9。3万元。
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为解决和改善五保老人供养和居住条件,提高我乡五保集中供养率,经过勘测选址、工程设计招标、在佳康镇敬老院旧址新建敬老院一所,现已完成工程,经乡政府组织人员初验,工程质量合格。
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经过自查自纠,完善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做到了各项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个人的各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人;不存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所有资金相关账户统一要求为一折统。
民政自查报告15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大督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安委〔20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局职工会议,传阅并学习文件,要求在全局各股室、XX康复院、救助站以及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下属五个敬老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重点XX康复院、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下属五个敬老院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根据文件精神,各股室股长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立即召开了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文件和安全会议精神,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切实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按照局领导的安排部署,我局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在防火、防电、防盗、防爆、防洪以及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早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一)防火方面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下属五个敬老院对全院老人使用的电视、电热水器之类的小电器进行了查收,以免出现漏电或线路短
路造成火灾。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下属五个敬老院分别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二)防电方面
XX康复院、救助站、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下属五个敬老院专门聘请了电工,对用电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和破损插座进行了及时的维修和更换,以免发生漏电,造成人员伤亡。
(三)防盗方面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下属五个敬老院都安装了监控设备。民政局、XX康复院、救助站以及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下属五个敬老院在警卫室设专职警卫,全天24小时在岗,对出入院人员进行登记。
(四)防爆方面
民政局、XX康复院、救助站以及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下属五个敬老院对来人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以免有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发生火灾或引起爆炸。殡仪馆还对火化炉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修,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防洪方面
民政局、XX康复院、救助站以及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下属五个敬老院派专人对排水系统的检查和清理。
(六)在食品卫生方面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下属五个敬老院均加强了对食堂肉、菜、油等食品进货渠道的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腐烂、变质食品不进入食堂,同时对使用餐具进行定期消毒,每天对食堂操作间进行一次卫生清扫。
经过一周时间的排查和整顿,我局各股室及下属单位,特别是XX康复院、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下属五个敬老院等单位的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有效地处理,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XX县民政局
20xx年9月14日